市住建局2023-2024年市政工程防洪評價技術服務項目
澄清補充文件
各潛在投標單位:
本項目中標單位為2家,定標辦法如下:
(1)在綜合得分排名第一、第二的兩名投標人中,取報價低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,然后由報價高者承諾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報價,則其為第二中標候選人,如不承諾,視同放棄。則另選二名得分最高的投標人(含第一中標候選人),繼續取報價低者為新的第一中標候選人,然后由報價高者承諾新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報價,依次類推,直至最終確定二名中標人。
(2)如發生相同得分,報價低者優先承諾,如得分相同報價相同,則采取抽簽方式確定承諾順序,若發生無投標人承諾時,則由第一個中標人承擔本項目的全部工作(該中標人必須接受,否則視同違約,投標擔保金不予退還)。
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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